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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启动“四要”模式开展案件回访活动

发布时间:2014-12-10 09:52:35归档人:admin

(记者徐雪芬)为切实提升审判质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日前,县法院启动“四要”模式开展案件回访活动。

回访机制要完善。采取随机抽样的形式,对上一年下半年和活动当年以来审执结的民商事、刑事、行政、执行案件进行抽查,通过下乡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对案件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进行回访,并记录在册。

回访重点要突出。在回访过程中,要对未成年人案件、劳动合同纠纷等涉民生案件、本辖区有代表性的重大案件、法律关系复杂的疑难案件进行重点回访。

回访内容要拓展。评查回访内容由查找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拓展到执法思想是否端正、执法行为是否廉洁、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执法效果是否满意等几个方面,尤其要重点调查法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形象作风、审判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吃拿卡要等不公正、不廉洁行为。

回访效果要强化。对于在评查回访中发现的一般执法问题或有瑕疵的案件,责令责任人及时进行整改;对于有重大瑕疵、过错的案件,依法进入再审程序予以纠错,并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或相关部门的责任。回访结束后,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研究商讨,并有针对性的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让评查回访活动成为促进审判质量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加强司法管理的催化剂。


(编辑:张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