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四制度”强化政务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4-09-01 11:46:00归档人:admin
近年来,宁晋县物价局高度重视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列为重要工作,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制度,该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常态化和规范化。
一是专人负责制。按照公开工作要求,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具体推进、指导和监督本科室的公开工作,同时,各科室明确了一名信息公开专员。
二是学习培训制。确定周一为集体学习日,学业务讲党课,并且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政务信息业务培训课,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增强工作能力。
三是实行通报制。出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信息评分细则》,每月对上报、采用信息情况进行综合计分,并进行通报。年终进行评比并据此推荐先进。
四是一票否决制。凡连续两个月没有完成任务的科室,一把手对分管领导和信息公开专员进行约谈。年终没有完成任务的,取消分管领导和科室人员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