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化工园区项目培税源征管促增收
发布时间:2014-08-06 09:46:00归档人:admin
(闫川)盐化工园区科学分析财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税收任务与时间进度同步。截至目前,已完成财税收入519万元,超时间进度25个百分点。
培植税源。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机遇,积极对接国内外知名化工企业。今年以来,已与13家企业签约,涉及项目18个,总投资54.84亿元。在谈企业8家,涉及项目10个,其中,4家企业达成了合作意向并选址。同时,认真落实项目建设“五位一体”责任制,推进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达效。目前,已经建成的企业3家,正在建设的企业13家,为税源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完善体制。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县对乡财政体制的通知》中,“盐化工园区设立一级预算单位,按乡镇确定财政体制,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规定,理顺了财政税收体制,明确了园区征收税种及范围,确保了财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强化征管。加强税收征管力量,在园区人员较少、工作量大情况下,抽调4名精干人员充实到税收征管队伍中,深入企业排查税源,摸清底数,做到应收尽收。
(编辑:张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