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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为聋哑当事人请翻译

发布时间:2014-07-16 09:35:30归档人:admin

(记者徐雪芬)79日,县法院审理了一起聋哑人涉嫌故意伤害案。该院依法为其指定了辩护人,聘请了职业手语教师进行同步翻译,并为其设置了大屏显示器,充分保障了残疾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被告人李某因感情问题与女友张某发生矛盾,为报复将女友约到玉米地,把事先装在饮料瓶中的汽油浇在女友身上,并将其点燃,之后又把火扑灭,造成女友张某严重烧伤,被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庭审时,有了显示器的文字提示和手语教师的全程协助,法官、公诉人与被告人克服了语言交流的障碍,确保了聋哑被告人正确表达己意,被告人当庭对自己的罪行进行了详尽交待,愿意认罪伏法,表示今后一定悔过自新。


(编辑:张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