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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2 09:36:50归档人:admin

各参保单位: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纳入市级统筹后,根据市局安排,基金征缴需进一步规范。为保障参保人员切身利益,自201412月起,每月1-10日缴纳当月医保费,逾期不缴纳,医保系统将自动封锁该单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同时住院人员也不能及时报销住院费用。望各参保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宁晋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4年11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