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告知书(凤凰镇薛庄村及有关农户约3.4652公顷)
发布时间:2019-12-02 14:37:30归档人:admin
征地告知书
凤凰镇薛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宁晋县东阳路(宁营大街至友谊大街)及友谊大街东段(东阳路至S544)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凤凰镇薛庄村西(东:薛庄村地,西:八里庄村地,南:孟村地,北:八里庄村地),面积约3.465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宁晋县第Ⅲ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7.5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