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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告知书(凤凰镇孟村及有关农户约2.5596公顷)

发布时间:2019-12-02 14:39:48归档人:admin

征地告知书

凤凰镇孟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宁晋县东阳路(宁营大街至友谊大街)及友谊大街东段(东阳路至S544)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凤凰镇孟村村西(东:孟村地,西:孟村地,南:G339国道,北:天宝东街),面积约2.559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宁晋县第Ⅲ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7.5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