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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告知​书(大曹庄管理区婴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约0.4973公顷)

发布时间:2019-12-17 16:33:53归档人:admin

用 地 告 知 书

大曹庄管理区婴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为了宁晋县2019年14批次2号地建设用地项目,依照法律规定, 拟转用你公司位于大曹庄管理区婴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东(东:大曹庄管理区婴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地、西:大曹庄管理区婴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地、南:大曹庄管理区婴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地、北:大曹庄管理区婴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地)的国有农用地,地块面积约0.4973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参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15]28号)规定,拟转用土地位于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72.15万元。

安置途径为: 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