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告知书(侯口乡高口村及有关农户约1.7274公顷)
发布时间:2019-12-17 16:36:29归档人:admin
征地告知书
侯口乡高口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宁晋县2019年第十八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经八路以西(东:经八路、西:高口村地、南:高口村地、北:高口村地)的土地,面积约1.7274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宁晋县第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82.5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