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20 16:10:11归档人:admin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2019〕-62)、《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2019〕-11)精神,紧密结合我县实际,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我县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需要修改的文件6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告。
今后,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随时清理。要紧盯国家和省市修订完善、制定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对照新内容、新精神、新要求,清理各自现有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凡是和上位法及上级文件规定要求不一致的,特别是涉及“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产权、精简证明事项等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事业相关的内容,必须及时按程序清理,该修改的尽快修改、该废止的坚决废止,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有效实施,更好地服务全县改革发展大局。
宁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
宁晋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序号 | 文件名称 | 备注 |
1 | 宁晋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办字〔2014〕34号) | 宁晋县财政局 |
2 | 宁晋县县级部门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政字〔2014〕56号) | 宁晋县财政局 |
3 | 宁晋县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政字〔2016〕47号) | 宁晋县住建局 |
4 | 宁晋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宁政办〔2007〕4号) | 宁晋县卫生健康局 |
5 | 宁晋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宁办字〔2007〕27号) | 宁晋县卫生健康局 |
6 | 宁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晋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及管理办法》 | 宁晋县农业农村局 |
注:经清理核查,我县共核查出列入计划文件6件,拟废止文件0件,拟宣布失效文件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