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被批准提前实施国库支付电子化改革
发布时间:2014-10-28 09:38:48归档人:admin
(田杰 通讯员张海涛)近日,我县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提交了提前实施国库支付电子化改革的申请并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省厅同意将我县作为第二批参与改革的试点县于2015年1月1日实施该项改革工作。
根据省厅原有的安排,我县为河北省第四批参与改革的(市)县,原定于2016年1月1日实施国库支付电子化改革。为促进我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提质提效和方便预算单位用款,推进绩效预算改革试点工作,财政局对该项改革提前做了谋划,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已经完全具备了改革的各项条件。并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我县将作为全省第二批参与改革的试点县提前一年实施该项改革工作。国库支付电子化改革的推行将使我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迈入电子化的时代,提高了我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编辑:张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