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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制定宁晋县管道天燃气配气价格和调整 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31 15:34:09归档人:admin

各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管道天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冀价管规)〔2018〕38号)、河北省物价局《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冀价管〔2018〕 62号)和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居民用天燃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冀价管〔2016〕116号)等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开展了成本监审、价格听证、风险评估,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我县管道天燃气价格调整方案。经县政府批准(2019年7月29日),现就我县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

宁晋县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居民配气价格为0.63元/立方米,非居民配气价格为1.05元/立方米。

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为制定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和实行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基础。配气价格原则上3年核定一次,当配气管网投资、配送气量、成本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国家政策规定进行调整的,可以提前校核。

二、 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

(一)宁晋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居民用气一档价格由2.45元/立方米调整为2.68元/立方米。

(二)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方案,居民用气二档价格由2.7元/立方米调整为2.94元/立方米;居民用气三档价格为3.07元/立方米,不超过政府制定的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三)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免费开放的公益性单位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以及未实现抄表到户的合表用户,价格标准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即由2.58元/立方米调整为2.81元/立方米。

(四)农村居民煤改气采暖用气价格执行居民阶梯气价一档标准。城镇居民煤改气采暖用气价格,执行现行居民阶梯价格方案。

(五)居民用管道天燃气到户销售价格实行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具体办法按《宁晋县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执行。

三、低保障收入家庭用气政策

对低保户家庭实行优惠政策(日常生活用气),即第一阶梯气量仍执行2.45元/立方米,超过第一阶梯气量的部分执行现行居民阶梯的一档气价。对采用燃气壁挂炉采暖的低保户,在一般生活用气分档一档气量的基础上额外增加的采暖气量价格执行2.68元/立方米。

四、执行日期

本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

居民用气其它相关规定仍执行宁价字〔2015〕第21号的规定,其中有关内容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五、相关要求

天然气是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变动涉及千家万户,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同时,要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企业管理,努力降低供气成本,增强便民措施,确保供气安全,保障天然气市场平稳运行。

六、执行范围

宁晋县区域内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按照此通知执行。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