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闹施压、以访谋利者戒
发布时间:2019-08-15 17:43:50归档人:admin
近日,两名以访施压、以访谋利者被检察机关正式批捕,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庄严审判。
一直以来,我县极个别信访人存有“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的错误思想,存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认识,存有“以闹求解决,以访谋私利”的错误行为。有的思想偏执,在已得到明确答复或合理诉求解决后仍枉顾事实、颠倒黑白,提出种种不合理、不合法要求;有的以访为乐,不听不理善意劝解,频频“躲猫猫”、玩失踪,搅闹基层干部,扰乱社会秩序;有的以访为业,长期游荡外地,不满足无理要求,就以越级访、重复访为要挟,多次越级恶意登记,故意给基层单位施压抹黑,而且越逢敏感时期越要赴省进京,越是敏感部位越要走来闯去。他们突破了道德底线、践踏了信访制度、触犯了法律法规,收获的是沉重代价和惨痛教训。后来者当思当戒!
这两起案件深刻警醒我们:信访不是非法之域,《信访条例》是国家对信访秩序的规范和规定,任何人、任何单位、任何信访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在表达诉求时如果逾越法律法规,甚至不惜以非法上访、缠访、闹访等非常规手段非法聚集、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敲诈勒索钱财,甚至要挟基层组织,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最近,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六单位联合制发了《关于依法打击非访缠访闹访以及反复越级访行为的通告》,特别明确了对信访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果断依法严厉打击,决不姑息手软。
违法信访要打击,依法信访要维护。信访是公民的权利,但必须通过正当程序依法、合理、理性表达诉求,依规、逐级反映。目前,我县反映诉求的渠道有很多:可以通过写信、网上信访,也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者到乡镇、部门设立的信访接访场所反映问题。如果选择通过走访方式反映诉求,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一是要到有权处理(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的机关找其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信访事项;二是多人以走访形式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三是要自觉遵守信访秩序,不得缠访、闹访,更不能有违法犯罪行为。应该指出的是,信访不是解决所有矛盾纠纷事项的唯一渠道,《信访条例》规定:“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是构建稳定和谐社会、建设“五个宁晋”的重要任务,需要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广大群众信访来访应当依法、有序、理性表达合法诉求、合理诉求,不支持、不参与、不围观违法上访活动,自觉珍惜并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共建共享更加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