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深化“放管服”推进施工许可审批提质提速
发布时间:2019-05-30 15:10:16归档人:admin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见效,行政审批局推出多项措施,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质提速。
取消审批事项。将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所需的勘察合同备案、设计合同备案、监理合同备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5个审批事项,全部予以取消。
优化审批流程。将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原来先期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后,再行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改为三个审批事项资料合并受理,一次性办结。
规范申报材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时,由原来办理的11项申请材料精简为9项,将提供建设工程资金到位证明,改为提供建设资金落实承诺书,取消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缴存函,取消施工现场勘验证明。同时,将原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和施工许可证重复的3项资料实行项目单位一次提交,部门之间内部传递,资料共享。
实行承诺办理。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时,可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手续由原来的要件办理变更为承诺限期提供事项,项目单位在提供备案表并书面做出限期提供承诺后,即可办理施工许可。如项目单位不能在承诺期内补齐以上手续,将依法惩处,吊销(撤销)所发证件。
主动入企服务。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时,主动对接、上门指导,帮助企业完善相关资料,努力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