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项“先照后证”审批事项的具体内容
发布时间:2014-09-30 18:17:49归档人:admin
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31项,分别属于11个职能部门:
(一)教育部门1项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
(二)国土资源部门1项
煤炭开采审批
(三)环境保护部门1项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许可
(四) 交通运输部门4项
1、国际海上运输业务及海运辅助业务经营审批
2、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审批
3、国内水路运输、水路运输业务经营审批
4、港口经营许可 (交通运输部门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五)农业部门4项:
1、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
2、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3、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4、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六)文化部门11项
1、 设立内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2、设立内资文艺表演团体审批
3、设立内资娱乐场所审批
4、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5、涉及外资的7项:
(1)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2)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3)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4)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5)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6)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7)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审批
(七)卫生计生部门1项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不含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 (2012年9月23日《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第58项,取消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 )
(八)工商部门 1项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九)质检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2项
1、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
2、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
(十)新闻出版广电部门2项
1、 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2、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十一)旅游管理部门3项
1、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资格审批
2、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
3、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