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关于“一条例五规章”实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4-09-30 18:36:43归档人:admin
全县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类市场主体: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于今年7月23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市场监管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对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都提出了明确要求,突出了企业的自律和责任,强化了企业的信用约束,体现了政府部门之间的联动响应,推进形成社会共治。为了落实条例,工商总局已经制定5部规范性文件,以加强对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这5部文件分别是《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
作为一种以信息公示为核心的新型企业监管制度,《条例》的实施将对加快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为了方便市场经营主体全面了解《条例》及五部规章的有关情况,为此,宁晋县工商局对以上“一条例五规章”进行汇总整理,方便各市场主体进行了解查询。
附件:
宁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