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7控制单元调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7-02 09:32:43归档人:admin
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7控制单元
调整的公示
依据凤凰镇人民政府申请,经县政府批示同意后,我局启动了《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17控制单元用地性质调整程序,2019年6月26日调整方案经专家审议通过,将该地块部分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面积约2公顷,控制要求:容积率≤2.0、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5 (%)。
公示时间截止到2019年8月2日,在公示期限内,若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意见,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没有意见。
联系电话: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股0319-5886215
附:
1、宁晋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7控制单元规划图则(调整前)
2、宁晋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7控制单元规划图则(调整后)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