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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宁征告[2019]第23号

发布时间:2019-04-04 10:44:50归档人:admin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宁征告[2019]第23号

2019年3月2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19】172号批准关于宁晋县2019年第四批次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面积2.8571公顷。共3个地块,3号地转用征收刘路村集体土地0.3784公顷,拟开发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现已拟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将《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和土地位置

宁晋县2019年第四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位于刘路村南、公路以东。

二、土地补偿费

地块编号

被征地村

征收的地类

面积

(公顷)

数额

(万元)

支付对象

3号地

刘路村

园地

0.3784

0.3784

34.7371

刘路村

村委会


三、征地补偿费(万元):

地块编号

被征地乡村

土地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补偿费

3号地

凤凰镇

刘路村

34.7371

0

0

34.7371

四、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及支付方式

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费拨付乡村,由其进行分配、落实。

五、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