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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宁征告[2019]第18号

发布时间:2019-04-08 15:12:33归档人:admin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宁征告[2019]第18号

2019年3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19】138号批准关于宁晋县2019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面积2.5024公顷。该批次共涉及2个地块,其中2号地涉及转用征收荆里庄村集体土地1.2545公顷,拟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现已拟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将《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和土地位置

宁晋县2019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位于308国道以南、规划滨河西路以东。

二、土地补偿费

地块编号

被征地村

征收的地类

面积

(公顷)

数额

(万元)

支付对象

2号地

荆里庄村

耕地

1.228

1.2545

159.9488

荆里庄村

村委会

农村道路

0.0265


三、征地补偿费(万元):

地块编号

被征地乡村

土地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补偿费

2号地

宁北办事处

荆里庄村

159.9488

0

0

159.9488

四、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及支付方式

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费拨付乡村,由其进行分配、落实。

五、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