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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出租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4-10 10:29:02归档人:admin

为维护我县出租车市场经营秩序,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和城市文明形象,助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县政府要求,决定开展出租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9年4月6日至2019年7月1日。

二、整治重点

(一)未取得出租车营运资格,非法从事巡游出租车客运的营运行为;

(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经营行为:

1.拒载、故意绕道行驶或者欺客甩客、强行拼座等违规行为;

2.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打表计费、打空表、乱收费和不出具票据等违规行为;

3.出租车驾驶员仪容不整,语言不文明,运行时不系安全带、吸烟、接打电话、不礼让行人,随意调头,乱停乱放等行为;

4.无从业资格证、无服务监督卡、标价签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违规行为;

5.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以及禁烟标识、“创建文明城市”提示语张贴不规范等问题。

三、整治措施

自通告之日起,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大队将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集中整治。如发现上述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予以以下行政处罚:

1.未取得出租营运资格,非法从事巡游出租车客运的营运行为,将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给予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2.对拒载、甩客、议价、故意绕行和不按规定打表计费等违规行为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将按质量信誉考核相关规定记入公司、车主和驾驶员诚信考核记录。一个考核周期内计满相应分值的,将按《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进行处理:对出租车公司停办所有业务;对出租车业主降低其质量信誉等级且经营权证招标中不再给予优先资格;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延迟服务签注并暂停其经营资格。

四、广大群众应充分认识到违规经营出租车的社会危害性,积极对发现的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同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乘坐各类非法营运车辆,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投诉举报电话:城市公交与出租车管理办公室 5808311 宁晋县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大队 5805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