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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控制单元调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4-17 11:03:37归档人:admin

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控制单元

调整的公示


依据凤凰镇人民政府申请,经县政府批示同意后,我局启动了《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20控制单元用地性质调整程序,2019年1月26日调整方案经专家审议通过,将该地块部分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面积约4.3公顷,控制要求: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 25(%)、绿地率≥35 (%);列入“四改”项目容积率≤2.5、建筑密度≤ 20(%)、绿地率≥30 (%)。

公示时间截止到2019年5月18日,在公示期限内,若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意见,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没有意见。

联系电话: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股0319-5886215

附:

1、宁晋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控制单元规划图则(调整前)

2、宁晋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控制单元规划图则(调整后)



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17日


注:(请点击附件查看原图)

调整前:

Compress_图则单元20调整前.jpg

调整后:

Compress_图则单元20调整后.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