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9-07 已归档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归档内容列表>归档内容

我县依法强制拆除一处违规建筑

发布时间:2019-05-27 14:13:24归档人:admin

自我县开展“双违”专项整治,坚决打击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行为以来,共拆除违法建筑40余万平方米,有力遏制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蔓延势头,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为确保城市规划的严格实施,打通石坊路,坚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5月24日,县委、县政府决定对G308南侧(小枣村村南)李某某服装厂违法建筑实施依法强制拆除。

据了解,李某某服装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未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私自建设违法建筑。此前,执法部门已经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但违建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间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严重破坏了城乡规划建设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

是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住建局、公安局、宁北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共计200余人联合行动,各成员单位组成警戒和现场秩序维护组、交通秩序维护组、公正组、拆除组、抑尘组、清运组、消防组、医护组、宣传组等,动用挖掘机、垃圾清运车、铲车等机械车辆32台。此次强制拆除历时8个小时,共拆除违法建筑4600平方米,做到“即拆即清”。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按照“政府主导、全面清理、逐级负责、分类处置、依法整改”的原则,对各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进行整治、拆除和取缔。同时,根据省市规定,今年4月30日后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项目,不再为其调整规划,不得补办用地手续,坚决杜绝“先上车再补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