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取暖方案新鲜出炉!
发布时间:2018-09-12 09:26:44归档人:admin
2018年宁晋县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节选)
为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冬季取暖清洁化,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按照邢台市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和我县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基本原则
(一)优化存量,调控增量。对已实施的清洁取暖工程,重点抓好安全隐患整治和气源电力保障,完成气代煤结转扫尾。结合资源条件、基础支撑,积极稳妥安排增量,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完成,保证群众温暖过冬。
(二)扩大电暖,创新试点。农村清洁取暖以改电为主,优化设备选型,完善相关政策。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光则光”的原则,多种形式推进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三)突出成效,抓住重点。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紧迫程度和要求,优先安排人口密集的城区、城乡结合部、村镇推进清洁取暖,优先安排经济、基础条件好的区域,推广地热能、空气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多能互补应用的新型取暖模式。
(四)夯实基础,强化支撑。谋划建设天然气、电力、供热管网等基础设施,提高供应保障和应急调峰能力,加紧破解制约、补齐短板。
目标任务
坚持把握总量、稳中有进、突出问题导向,注重高质量发展,把大气污染严重的区域清洁取暖作为主战场,重点聚集突破。完成气代煤结转扫尾,推进电代煤供暖,推行航醇燃料替代以及太阳能和地热能取暖试点示范。2018年10月底前,完成省、市下达我冬季清洁取暖任务14969户,其中,完成气代煤结转任务7519户,新增气代煤任务1700户,完成电代煤改造5750户(含太阳能光伏取暖市级试点400户)。城区禁燃区内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
支持政策
(一)农村地区气代煤补助标准
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补贴金额不超过3000元/户,其余由用户承担;入户管线建设补助2000元/户;给予采暖居民用气每户每年最高补贴960元;燃气报警器、切断阀按照每户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禁燃区内非城中村户籍居民享受同等补贴标准。
(二)农村地区电代煤补助标准
按照每户电采暖设备购置安装(含户内线路改造)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其余由用户承担;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电代煤用户在冬季采暖期执行峰谷电价,峰谷分时计量表由县供电公司负责安装并管理;电代煤工程增加的户表以上电网改造费用由供电企业承担并负责施工改造,户表以下线路改造费用由电采暖设备中标企业承担并负责施工改造。
(三)其他清洁取暖方式补助标准
“光伏+”、“光热+”取暖试点参照电代煤补助标准给予补贴,若有其他补助政策按其执行。其他清洁取暖方式按照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四)村镇公服单位,不予补贴。
严格按照2018年清洁取暖任务确户台账落实补助,同时积极鼓励各类清洁取暖方式改造,新增改造户由双代办负责向上级单位争取追加任务,禁燃区内村庄改造户和老旧小区改造户在实施过程中因超出上级任务而无法争取补贴的部分结转至2019年任务,由县财政比照任务内改造户补贴标准先行垫付,待2019年补贴资金到位后弥补垫付资金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