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城乡规划局关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7控制单元调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27 09:11:57归档人:admin
依据凤凰镇人民政府申请,经县政府批示同意后,我局启动了《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17控制单元用地性质调整程序,2018年12月21日调整方案经专家审议通过,将该地块部分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面积约5.1公顷,控制要求:容积率≤2.0、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5 (%)。
公示时间截止到2019年1月24日,在公示期限内,若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意见,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没有意见。
联系电话:宁晋县城乡规划局用地股0319-5886215
附:
1、宁晋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7控制单元规划图则(调整前).jpg
2、宁晋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7控制单元规划图则(调整后).jpg
宁晋县城乡规划局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