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宁晋县分局关于2018年“双随机”抽查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8-12-27 16:12:24归档人:admin
为规范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在全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对我县辖区内动态数据库污染源开展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现就2018年“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机制建立情况
制定宁晋县分局《推进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以主观局长为组长的检查领导小组,通过摇号明确了“双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重点对被抽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二、“双随机”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双随机”抽查工作按照方案要求,我局对2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并按照1:10(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环境监察人员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均现场填写《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时,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按程序报告并作出处理。累计检查377家企业、出动执法人员761人次,执法车362辆次, 共计完成对9家重点国控单位和368家一般排污单位“双随机”检查工作,发现违法环境问题,依法立案处罚。
三、下步工作
一是加强对排污企业特别是存在环境违法企业的监管。
二是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加大环境处理处罚力度,进一步提升日常环境监管的效能,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始终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