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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宁征告[2019]第5号

发布时间:2019-01-24 14:42:09归档人:admin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宁征告[2019]第5号


2018年12月2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18】1561号批准关于宁晋县2018年第十九批次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面积3.8457公顷。共2个地块,地块1转用征收大王庄村集体土地1.9058公顷,拟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现已拟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将《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和土地位置

宁晋县2018年第十九批次建设用地,地块1位于大王庄村西、南塔庄村东、吉祥路以东。

二、土地补偿费

地块编号

被征地村

征收的地类

面积

(公顷)

数额

(万元)

支付对象

地块1

大王庄村

耕地

0.3529

1.9058

265.8591

大王庄村

村委会

设施农用地

1.5529


三、征地补偿费(万元):

地块编号

被征地乡村

土地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补偿费

地块1

凤凰镇

大王庄村

265.8591

0

0

265.8591

四、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及支付方式

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费拨付乡村,由其进行分配、落实。

五、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