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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宁征告[2019]第14号

发布时间:2019-01-25 10:44:45归档人:admin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宁征告[2019]第14号


2018年12月2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18】1967号批准关于宁晋县2018年第二十三批次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5184公顷。共3个地块,地块2转用征收曹家庄村集体土地0.5025公顷,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现已拟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将《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和土地位置

宁晋县2018年第二十三批次建设用地,地块2位于金丰路以西、规划宁芝街以南。

二、土地补偿费

地块编号

被征地村

征收的地类

面积

(公顷)

数额

(万元)

支付对象

地块2

曹家庄村

耕地

0.2994

0.5025

70.0988

曹家庄村

村委会

建设用地

0.2031

三、征地补偿费(万元):

地块编号

被征地乡村

土地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补偿费

地块2

宁西办处

曹家庄村

70.0988

0

0

70.0988

四、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及支付方式

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费拨付乡村,由其进行分配、落实。

五、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