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收入标准、租金标准及租赁补贴发放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08 16:09:36归档人:admin
一、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收入标准
根据县统计部门提供的2018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2019年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调整为22054元以下;申请公租房或购买保障房的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调整为41351元以下,其中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收入不受限制。
二、保障性住房租金、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根据县政府关于制定我县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和租赁补贴发放标准的批复,保障性住房(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为4.2元/平方米/月。结合申请家庭类型及家庭人口进行核算收取。
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调整为3.5元/平方米/月,结合申请家庭类型及保障人口数进行核算发放。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