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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关于公布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1 16:34:39归档人:admin

宁晋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

关于公布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

为依法推进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邢台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邢政办字〔2017〕2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了15个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及责任人,经县领导同意,现予以公布。

一、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及责任人

重点乡镇区

耿 庄 桥 镇 责任人:石会敏

大 陆 村 镇 责任人:李奇峰

经济开发区 责任人:薛中博

北 河 庄 镇 责任人:王 强

河 渠 镇 责任人:王军辉

东 汪 镇 责任人: 刘庆春

侯 口 乡 责任人:刘 哲

北 鱼 乡 责任人:武建明

重点单位

宁晋县第一实验小学 责任人:刘建勇

宁晋县医院 责任人:刘桂徐

宁晋县汽车站 责任人:田京苏

中国联通宁晋分公司 责任人:王成江

中国移动宁晋分公司 责任人:柳延强

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 责任人:李守卫

河北凤来仪酒业有限公司责任人:朱胜华

二、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气象灾害防御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各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认真落实气象灾害防御管理职责,努力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处置能力。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