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秋冬季机动车限行通告
发布时间:2017-10-19 08:55:30归档人:admin
为深入贯彻落实宁晋县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我县主城区自2017年10月9日起实行机动车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平安路以西、九河大街以北、和平大街以南、新兴路以东合围区域。
二、限行时间
2017年10月9日7时起至2018年3月31日20时。每日限行时间为早7:00至晚8:00。
三、限行措施
常态化每周一至周五采取每日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当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时,实行单双号限行。
四、处罚措施
对在限行期间不按限行规定行驶的车辆,采取监控抓拍和人工上路查处的方式,依据《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9条第2项之规定,给予100元处罚,并在宁晋主流媒体予以曝光。
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请严格按照限行规定,合理安排出行。
特此通告。
2017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