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2 14:44:18归档人:admin
根据空气质量应急管控要求,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县政府决定在主城区内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31日,每日7:00至21:00,在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包括节假日与双休日。
二、限行范围
(一)限行区域
平安路以西、九河大街以北、和平大街以南和新兴路以东的围合区域。
(二) 限行车辆种类
除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等新能源车辆、残疾人专用车、学校校车、银行运钞车外的机动车。
三、限行期间,县城内公交车免费乘坐。
宁晋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