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税收专项清查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6-02-29 13:56:03归档人:admin
尊敬的纳税人:
为促进“营改增”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的税收管理,确保应征税款按期入库。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宁晋县地方税务局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服务业税收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自2016年2月19日至2016年5月31日,对我县辖区内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服务业年纳税额超过5万元(含)的纳税单位进行税收专项清查。请以上行业纳税人在2月25日至3月10日进行全面涉税自查,并于3月19日前将自查情况确认表报送所属管理分局,对于自查中发现的应缴未缴税款请及时申报缴纳。
我局将于3月11日组织人员进行税收清查,对于清查中发现的应缴未缴税款按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宁晋县地方税务局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