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晋县凤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凤凰颐和明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4-09-12 09:45:03归档人:admin
发布单位:宁晋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4年9月4日
我局拟批准宁晋县凤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凤凰颐和明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向社会予以公示。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凤凰颐和明珠项目;
建设单位:宁晋县凤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补办环保手续);
建设地点:建设项目位于宁晋县城区,宁晋县宁辛路南侧、天宝街北侧,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14°55′25.73″,北纬37°37′29.63″。;
项目投资:8.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60万元,占工程投资的0.44%。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9.6349hm2,总建筑面积为46.2002万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33.7252万m2(包括住宅建筑面积29.7401万m2、公建建筑面积0.3953万m2、商业建筑面积3.5898万m2),地下总建筑面积12.475万m2(包括地下室建筑面积3.3251万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7.8738万m2、地下商业建筑面积1.2761;其中含地下人防建筑面积1.1352万m2)。规划总居住户数为2787户,总居住人数约8919人。共设停车位2420个,独立商业建筑密度为12.69%,住宅及公建建筑密度18.76%,居住区容积率3.5,绿地率30.01%,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占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三角公园绿地率85%。本项目不建设社区医疗,配套建设3层幼儿园1座。
2、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措施
(1) 大气污染源及污染治理措施
地下车库设机械通风系统,车库外排废气的污染物浓度较低,排放量较小,且车库排气口位于绿化带之中,经绿植吸收、空气稀释扩散后,预计不会对小区及周围小区大气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幼儿园的厨房油烟,油烟经静电式净化器处理,净化效率高(≥65%),经油烟净化器治理后,油烟排放浓度≤2.0mg/m3,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饮食单位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小区居民入住、产生的生活垃圾均采用分类袋装收集,并置于密闭垃圾箱内,在每单元楼前设密闭垃圾箱;为了防止垃圾在收集、贮存期间产生恶臭影响,项目采用密闭垃圾箱,并由保洁人员收集到垃圾收集点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垃圾点采用带盖的垃圾集装箱暂存垃圾后,由密闭垃圾运输车及时清运,垃圾运输车定期检查和更换密封件,确保其密闭性,并保持车身清洁;收集垃圾日产日清,不储存,预计不会对周围居民产生明显影响;中水站设置于地下,并定期喷洒除臭剂;拟建小区居民冬季取暖采用集中供暖,居民生活全部使用城市天然气,气化率达100%。天然气为洁净能源,排放方式为分散排放,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居民生活燃气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2)污水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所排污水主要是居民、商业及配套设施排放的生活污水,其中部分污水进入中水站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 /T18920-2002)城市绿化用水标准,用于小区绿化;其余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宁晋县碧源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拟建项目居民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后垃圾箱收集,由保洁人员从各楼前垃圾箱收集至垃圾收集点,与商业垃圾一同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幼儿园餐饮固体废物严格按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相关妥善存放。食堂废油由指定部门定期清理,严格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有关要求执行由上可知,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处置。
(4)噪声控制措施
将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达标排放。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当前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后项目占地可行,项目建设符合各项设计条件要求,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均能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公众赞同该项目的建设,同时项目建设有利改善居住环境、美化城市容貌。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在阅读以上信息后,在10日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宁晋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服务科进行反馈,提交书面意见,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5689031
电子邮箱:hbnj12369@163.com
地址:宁晋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055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