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再推征管措施 优化纳税服务
发布时间:2016-12-16 17:07:41归档人:admin
(记者米素林)年终岁尾,县国税局推出四类20条举措,改进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
在简化证明提供方面,进一步简化了境内单位和个人在境外提供建筑和旅游服务申请免征增值税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一步简化了享受国际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境外单位和个人办理免税备案时的资料;进一步简化了代开发票所需报送的资料,除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外,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再需要提供付款方相关书面确认证明。
在改进办税流程方面,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扩大到纳税信用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尚未进行纳税信用评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4月30日前不需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
在拓展办税渠道方面,鼓励各地积极推进发票领用“网上申领、线下配送”和发票代开“网上办理、线下开具”。
在激励诚信纳税方面,将“银税互动”受惠群体由纳税信用A级企业扩大到纳税信用B级企业和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为一类的出口企业。
(编辑 闫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