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化工园区“五排查”做好四项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6-01-04 14:35:23归档人:admin
(李士江)盐化工园区扎实做好四项重点工作,采取“五排查”措施,确保园区安全稳定。
一是企业自查。要求企业按照园区相关要求,切实开展自查自纠,每周至少自查一次,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园区管委会备案。二是每日检查。由现场值班人员每天对竣工和在建企业进行排查;并建立排查台账,认真做好排查记录。三是集中检查。按照园区企业分包责任制,每半月由园区分包项目小组人员进行集中排查,形成排查报告,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四是联合检查。每月邀请县环保、安监、消费、住建等部门对各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对排查出问题的企业,该整改的整改、该停产的停产、该处理的处理,将事故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杜绝事故的发生。五是专家排查。每季度邀请相关专家对园区重点企业进行排查,并出具隐患排查报告,并由园区相关局办和项目分包人员负责监督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编辑 范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