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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对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发布时间:2016-02-17 15:33:12归档人:admin


为切实做好春节后工贸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有效防范“2.28”现象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节后第一天,县安监局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春节前通知要求进行全面自查,确认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后向当地乡镇(区)政府提出复工申请,由乡镇(区)分包企业人员对申请复工复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确认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方可复工复产。对达不到安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一律禁止开工生产。对未经验收私自复工复产的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同时,要求各乡镇(区)安监站要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检查验收工作,复工复产企业名单要每天上报,每周汇总,直至全部停工停产企业安全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