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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宁征告[2018]第73号

发布时间:2018-09-07 16:20:02归档人:admin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宁征告[2018]第73号

201871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18495号批准关于宁晋2018年第四批次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面积9.9055公顷共2个地块,其中地块1转用征收马房村集体土地1.1432公顷,拟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现已拟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和土地位置

宁晋县2018年第四批次建设用地,地块1位于马房村北。

二、土地补偿

地块编号

被征地村

征收的地类

面积

(公顷)

数额

(万元)

支付对象

地块1

马房村

耕地

0.1093

1.1432

104.9458

马房村

委会

农村道路

0.0072

设施农用地

1.0267


、征地补偿费(万元):

地块编号

被征地乡村

土地补偿费

青苗

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补偿费

1号地

河渠镇

马房村

104.9458

0

0

104.9458

、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及支付方式

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费拨付乡村,由其进行分配、落实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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