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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宁征告[2018]第89号

发布时间:2018-09-17 09:42:45归档人:admin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宁征告[2018]第89号

2018年8月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18】615号批准关于宁晋县2018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面积6.6645公顷。共9个地块,其中地块9转用征收东南汪村集体土地0.2792公顷,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现已拟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和土地位置

宁晋县2018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地块9位于东南汪村南、新兴路以东。

二、土地补偿费

地块编号

被征地村

征收的地类

面积

(公顷)

数额

(万元)

支付对象

地块9

东南汪村

耕地

0.2413

0.2792

38.9484

东南汪村

村委会

农村道路

0.0379


三、征地补偿费(万元):

地块编号

被征地乡村

土地补偿费

青苗

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补偿费

9号地

宁西街道办事处东南汪村

38.9484

0

0

38.9484

四、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及支付方式

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费拨付乡村,由其进行分配、落实。

五、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