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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宁征告[2018]第108号

发布时间:2018-10-16 14:56:47归档人:admin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宁征告[2018]第108号

2018年8月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18】607号批准关于宁晋县2018年第十三批次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1.3334公顷。共11个地块,其中地块3转用征收大营上村村集体土地0.0616公顷,拟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现已拟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和土地位置

宁晋县2018年第十三批次建设用地,地块3位于大营上村南、经六路以西。

二、土地补偿费

地块编号

被征地村

征收的地类

面积

(公顷)

数额

(万元)

支付对象

地块3

大营上村

耕地

0.0616

0.0616

5.082

大营上村

村委会


三、征地补偿费(万元):

地块编号

被征地乡村

土地补偿费

青苗

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补偿费

3号地

贾家口镇

大营上村

5.082

0

0

5.082

四、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及支付方式

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费拨付乡村,由其进行分配、落实。

五、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