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告知书(宁西办事处杨家庄村及有关农户约0.8092公顷)
发布时间:2018-11-12 13:58:17归档人:admin
征地告知书
宁西办事处杨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我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西仓路以西、庆和街以北的土地,面积约0.8092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宁晋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39.5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宁晋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