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防范非法集资引发矛盾和风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8 15:25:04归档人:admin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宁北街道办事处,盐化工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关于切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引发矛盾和风险的通知》(处非联发[2016]37号)、《邢台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防范非法集资引发矛盾和风险的通知》(邢处非发[2016]4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切实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做实做细、稳妥化解矛盾和风险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县政府主管领导意见,各乡镇(区、办事处)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非法集资引发的矛盾和风险,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要持续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和正确引导,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揭露非法集资违法性和危害性,普及相关法律和金融知识,强化群众“买者自负、风险自负”的风险意识和理性维权的法治观念。
二、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要建立健全与集资参与人的沟通对话机制,积极回应集资参与人关切和诉求;适时主动发声,及时通报案件信息,并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避免谣言滋生蔓延;对误导性、煽动性、行动性舆情信息,要及时发现、妥善处理。
三、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要充分认识挽回集资参与人损失是风险案件处置及维稳工作的关键,稳妥查控涉案资产,理清资金流向用途,切实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为源头化解维稳隐患打下基础。
四、切实做好疏导稳控。要从严落实属地维稳职责,主动开展集资参与人教育疏导工作,引导其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加大对重点人员的稳控力度,坚决依法处理挑头闹事、非法“维权”组织的骨干分子,遏制非法“维权”活动组织化倾向;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指导协调力度,全力支持配合各乡镇(区、街道办)扎实做好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和案件处置等各项工作。
宁晋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