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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黄标车”专项治理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4-02-27 11:00:23归档人:admin

215日起,交警大队在县城区各路口开展黄标车治理统一行动,对黄标车进行劝返处罚,重点查处大货车闯禁行、客车超员、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减少和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进一步改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降低人为活动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交警大队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中队长以上干部会,明确中队长是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并落实到包片包路段民警。在此基础上,大队成立专门督导组,重点对警力投入和整治成果等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最大限度的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开展专项整治,形成严管态势。交警大队采取定点查纠和巡逻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以县城主要路口为重点整治区域,分别在县城区11个路口进行了警力设置,把路面警力全部投入,对驶入县城区的黄标机动车、报废车上路、大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对违反黄标车限行规定的车辆责令返程,并按规定进行处罚,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设置警告标牌,严格落实规定。交警大队在严格执行路检路查的同时,还制作了8块黄标车限行提示牌,分别安置在县城主要路口处,并积极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黄标车的清理排查工作,根据排查情况区别对待处理,实施宣传一处,排查一辆,治理一辆。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交警大队在业务窗口、各交通路口显示屏开通整治黄标车字幕,在各岗亭悬挂条幅,并充分利用县电视台、手机短信平台,广泛开展黄标车治理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整治及黄标车无标车的严管态势。

联合执勤执法,确保整治效果。在整治过程中,交警大队与县环保执法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在重点路段设立固定查缉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抽查,并邀请县电视台记者随警作战,对不配合整治的人员,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县交警大队共走访企事业单位37个、联系个人135人,涉及黄标车290多辆,已申请报废53辆,劝返黄标车30余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0余起,收到良好的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