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9-07 已归档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归档内容列表>归档内容

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10 16:16:53归档人:admin

邢台城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宁国用(2014)38、39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2017年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