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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告知书(大曹庄管理区农业总公司约0.0893公顷)

发布时间:2018-05-16 11:38:50归档人:admin

大曹庄管理区农业总公司

为了我县城镇建设用地项目,依照法律规定, 拟转用你公司位于果林分公司以北、公路以西(图斑号986的国有土地,地块面积约0.0893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15]28号)规定,拟转用土地位于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72.15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宁晋县国土资源局

2018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