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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告知书(凤凰镇李史庄村及有关农户约1.1994公顷)

发布时间:2018-05-25 15:38:12归档人:admin

征地告知书


凤凰镇李史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我县项目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村东南、行政服务大厅以北的土地,面积约1.1994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交通运输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宁晋县第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39.5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宁晋县国土资源局

2018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