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竞拍手续办理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6-10-14 11:07:35归档人:admin
9月30日群众来电反映:自己想拍一块建设用地,在国土局报名需要发改局开具“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告知函”,但发改局说:“必须把地拍下来之后才给开具此证明”。此事程序到底怎么走,望相关部门给出合理解释。热线中心随即派由国土局办理,国土局反馈“经营性用地出具预审意见是新的工作要求,鉴于发改局不予出具前期工作告知函的情况,经我局局务会研究,为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为服务提质,对经营性用地预审简化程序,不再要求出具前期工作告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