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告知书(河渠镇内章村及有关农户)
发布时间:2016-11-25 13:41:10归档人:admin
征地告知书
河渠镇内章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南水北调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的土地,面积约0.0486公顷(其中控制阀+排气阀井,桩号NBX34+909,位于村东侧393路南,面积0.0100公顷;排泥阀井,桩号NBX34+936,位于村东侧393路南,面积0.0104公顷;排气阀井,桩号NBX35+018,位于村东侧393路北,面积0.0082公顷;控制阀井,桩号NBX36+059,位于村东北侧老宁高路南,面积0.0100公顷;排泥阀井,桩号NBX36+080,位于村东北侧老宁高路南,面积0.010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邢台市宁晋县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91.8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宁晋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