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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告知书(唐邱镇郝庄村及有关农户1.1012公顷)

发布时间:2016-11-25 16:22:18归档人:admin

征地告知书

唐邱镇郝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我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村西位于234省道以东的土地,面积约1.1012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定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宁晋县第IV片区,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91.8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诉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宁晋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