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告知书(唐邱镇唐邱三村及有关农户1.9341公顷)
发布时间:2016-11-25 16:29:14归档人:admin
征地告知书
唐邱镇唐邱三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我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村西位于工业路以南的土地,面积约1.9341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定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宁晋县第IV片区,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91.8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诉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宁晋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