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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周报第四十期(2月29日至3月6日)

发布时间:2016-03-30 10:28:21归档人:admin

宁晋县12345便民服务热线

周 报

12345便民服务热线第42周(2月29日至3月6日)共接听热线来电145个,日均来电21个。其中,咨询类69件,占受理量的47.6%、投诉类56件,占受理量的38.6%、求助类19件,占受理量的13.2%、建议类1件,占受理量的0.6%。目前已办结137件,正在办理9件。

一、热点诉求

从热线受理情况来看,反映问题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居民生活、行政效能、住房与房地产、三农问题、城市管理,其中:居民生活问题42件,占承办量的28.9%;行政效能类问题25件,占承办量的17.2%;住房与房地产问题17件,占承办量的11.7%;三农问题类问题15件,占承办量的10.3%;城市管理类10件,占承办量的6.9%。

二、办理情况

数据显示,直接回复或三方通话办结110件,占受理量的75.9%;派单转办35件,占受理量的24.1%;承办市长热线处理卡10件。从工单办理情况来看,大多数单位反馈比较及时,群众满意度较高,主要涉及教育局、市场监管局、规划局、城管局、人社局、河渠镇、苏家庄镇、东汪镇、唐邱乡、经济开发区、宁北街道办等单位。但个别单位仍存在工单超期情况。

超期工单5件:

1.来电人反映奥体广场施工队施工的时候,经常将建筑用土掉落到紫金名苑对过的便道上,也不及时清理,早上还在上面泼水,导致路面结冰,存在安全隐患。(住建局)

2.群众反映其2013年交首付购买了阳光怡园的限价房,现在要交房,开发商自行规定2015年7月份之前办贷款手续的退还违约金,7月之后的将不退还违约金,这并不符合合同规定,希望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此事。(住建局)

3.阳光怡园小区路面未修好,也没有验收手续,将于3月1号交房,没有手续交房符合规定吗?如果不符合,应该怎样处理?(住建局)

4.阳光怡园开发商强制收取壁挂炉和太阳能费用,而购房合同里并未说明此类费用相关情况,希望相关部门调查解决。(住建局)

5.来电反映汪洋沟河道水质变臭,水面漂浮许多垃圾,影响宁晋形象,希望相关部门督促解决问题。(住建局)

三、典型事例

(一)群众退货遭拒,便民热线帮维权。

3月2日群众反映在天一广场3楼魔美名作服装店买了件女士短裙,出来后发现色差太大,去商家退货遭拒,认为商家这是霸王条款,欺骗消费者,希望相关部门解决。热线中心派由市场监管局承办后,市场监管局随即与来电群众取得联系,并在天一广场一楼客服服务部消费者调解中心得到了妥善解决。通过回访来电群众对热线办理效率表示非常满意。

(二)保障业主乘梯安全,及时消除故障隐患。

3月3日群众来电反映聚福苑小区1号楼3单元北侧电梯坏了,一直修不好,希望有关部门解决。热线中心派由市场监管局承办后,市场监管局随即安排执法人员对小区物业公司和承担该小区电梯维保业务的宁晋县利宁电梯销售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电梯曾于2016年2月28日和3月1日发生两次故障,维保公司已对故障电梯进行了维修,现电梯运行正常。同时,执法人员对电梯故障现场救援工作进行了检查测试,确保群众用梯安全。

(三)封停无证黑油站,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月29日热线中心接到关于“宁晋县南留桥往南100米路东有黑加油站无证经营,望相关部门调查解决”的市长热线转办卡后,领导高度重视,随即派由商务和粮食局承办。后办结反馈“经查,该加油点在无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柴油,违反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十一款的规定,我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柴油行为,对其下达了停业通知书,并对其加油机加贴封条进行封停,当事人当场表示配合我局检查要求,以后不再经营柴油行为”。

附件:承办单位办件情况表

承办单位办件情况表一(县直单位)

(按承办量排序)

日期:229日-36日 单位:件

序号

单位

承办量

办结量

重办次数

超期工单数

催办次数

督办次数

跟踪办理

合计

28

21

0

6

6

3

0

1

住建局

9

3

0

6

6

3

0

2

教育局

3

3

0

0

0

0

0

3

市场监管局

2

2

0

0

0

0

0

4

规划局

2

2

0

0

0

0

0

5

城管局

2

2

0

0

0

0

0

6

宁北街道办

2

2

0

0

0

0

0

7

经济开发区

2

2

0

0

0

0

0

8

环保局

2

2

0

0

0

2

0

9

人社局

2

2

0

0

0

0

0

10

卫计局

1

1

0

0

0

0

0

11

水业集团

1

0

0

0

0

0

0

备注:此表统计截止于3月6日24时,以交办量为统计口径。

承办单位办件情况表二(乡镇区)

(按承办量排序)

日期:229日-36日 单位:件

序号

单位

承办量

办结量

重办次数

超期工单数

催办次数

督办次数

跟踪办理

合计

7

5

0

0

0

0

0

1

河渠镇

1

1

0

0

0

0

0

2

苏家庄镇

1

1

0

0

0

0

0

3

唐邱乡

1

1

0

0

0

0

0

4

凤凰镇

1

0

0

0

0

0

0

5

四芝兰镇

1

0

0

0

0

0

0

6

东汪镇

1

1

0

0

0

0

0

7

耿庄桥镇

1

1

0

0

0

0

0

备注:此表统计截止于3月6日24时,以交办量为统计口径。